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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0-12-22
名称: 宁远“六管齐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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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六管齐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020-12-22           来源: 宁远县司法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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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湖南省宁远县坚持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相结合,统筹推进法治宁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宁远建设成效明显,先后荣获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县、第四批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县、卫生县城、新时代文明实践试点县,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文明县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县、平安县城等荣誉。

种好法治“责任田”强化组织保障

不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一是成立“1+4”组织体系。成立以县委书记任主任,县长、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任副主任的依法治县委员会,设置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二是实行“四同时”工作机制。坚持将法治建设与日常工作同时研究、同时安排、同时部署、同时考核,严格依法依规决策,主动接受监督,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落实“四环节”督查办法。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县重要内容,纳入对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内容。在督查过程中,明确要点清单、丰富督查形式、重视结果反馈、加强回访抽查,力求发现问题全面准确、督察结果客观公正,以严格的督导考核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把好决策“方向盘”遵循法定程序

落实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一是坚持决策用法。出台《宁远县人民政府关于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聘请10名资深律师为县政府法律顾问,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二是坚持程序依法。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行政决策程序,确保决策质量。2018年来,举行各类听证会48次,建立听证代表名录及历史记录册,确保听证会无特殊情况不出现雷同代表,保证听证参与者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三是坚持审查合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完善行政机关重大合同内部备案、档案管理制度,提升行政机关合同管理规范化水平。2018年来,共对24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60多份政府合同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180多份。

下好改革“先手棋”加快职能转变

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在“放管服”改革上接得住放得下。围绕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等重要改革任务,取消行政审批事项57项,下放行政审批3项。承接省下放行政审批11项,市下放的行政审批94项,清理县级行政审批“六个一”清单事项2474项,乡镇680项。二是在营商环境上抓得紧管得严。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持续开展行业治乱,优化营商环境。依法打击“三强三堵”违法行为,近三年查办“三强三堵”刑事案件55件、行政案件124件,有效维护发展环境。三是在公共服务上做得优办得准。扎实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最多跑一次”改革,投入1800万元改造升级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政务大厅,全县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部门单位全部入驻,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3271项,占所有可办事项的96.8%。

打好执法“组合拳”树立行政权威

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一是行政执法体制扁平化。结合党政机构改革,统筹推进市场监管等5个领域行政执法改革,推行综合执法,减少执法层次和执法队伍种类,完善行政执法体制。二是行政执法监督透明化。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改革实施。三是行政执法检查多样化。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采取随机抽查、现场反馈、暗访暗查等方式多次对县直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查,并要求对评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2018年来共评查案件160件。四是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完善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对全县涉改单位执法人员流动后进行执法证换证,共换证663人。印发了《关于加强乡镇综合执法的通知》,推动乡镇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有序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

筑好监督“防火墙”规范权力运行

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一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2019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49件、政协提案78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2019年来,12345热线办理1832件、县长信箱办理464件,办结率均为100%。二是主动强化内部监督。建立健全交办、督办、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推动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层级监督常态化、长效化。加强重点部门内控监督,强力实施审计专门监督,2018年来全县共审计(调查)551个项目,移送纪监委处理 2件。三是主动推进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公开不断加强,2019年,以县政府网站作为第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县政府网站主要栏目发布政务信息11622条,荣获全国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优秀单位。

解好治理“方程式”促进社会和谐

坚持多元有效的社会治理机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一是建立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成立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医疗、婚姻家庭等9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设立7个诉调对接工作室,年均调解各类矛盾4000余起;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县80名“法制副校长”、422个“一村一法律顾问”、441名“法律明白人”、5000余名普法志愿者活跃在社会治理一线。二是开展行政复议大化解行动。完善行政复议程序和工作制度,2018年来办结行政复议案件33件,对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政行为坚决撤销,不留情面,去年撤销3个行政处理决定。认真办理县政府行政应诉工作,2018年来县司法局代表县政府出庭应诉案件28件次,均取得了胜诉的结果。三是营造法治意识大提升局面。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推动各级各部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树立廉洁、守法的政府形象。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落实任前宪法宣誓制度,建立常态化学法制度,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实行定期学法制度,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法治能力、法治水平。四是加强法制教育大普及工作。以新修订的《宪法》为核心宣教内容,以青少年为主体,建设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知识抢答赛、学法少年评选等教育实践活动;2018年以来,深入学校开展法治讲座800余场次。大力开展“法律八进”“青少年法治宣传周”“国家宪法日”“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等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普及宣传各类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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