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00009/2024-01136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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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司法厅的精心指导下,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擦亮“法润潇湘、奋勇争先”工作品牌,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明显成效。我市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党委巡察+法治督察”工作经验先后被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推介;4名调解员被评为全国模范;6个地区(单位)、项目获评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单位)和项目”;3个集体、6名个人获评全省法治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现场会议在我市举行;依法治市、普法宣传、法治督察、法律援助、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等8项工作先后在全省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市司法局被省司法厅评为2023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考评“优秀”单位。
一、2023年工作成效
(一)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全年组织专题学习2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充分发挥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作用,组织召开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委员会办公室会议等,统筹推进法治永州建设。加强法治建设顶层设计,出台《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永州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等,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永州提供制度支撑。
(二)扎实推进法治督察和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全面落实省委法治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针对督察反馈的8个方面20个问题,研究制定55条硬措施,确保整改实效。扎实开展法治建设督察工作,制定《永州市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督察方案》,由两位副厅级领导分别带队对2个县区和4个市直执法单位开展法治建设工作实地督察,切实抓好问题反馈和督促整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成果丰硕,江永县、蓝山县、零陵区珠山镇、宁远县东溪街道、永州市税务局和政法“五老”工作机制被评为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单位)和项目,数量在全省排名前列。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完成省委依法治省办交办问题整改38个,追责问责25人。
(三)持续赋能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出台优化营商环境“15条”、公共法律服务“10条”等务实举措,办理公证13169件,司法鉴定案件10252件,法律援助案件2572件,仲裁案件139件。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涉及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集中清理市本级政府规范性文件308件,确认失效1件,废止3件。依托“永州市民营企业维权服务中心”,组建永州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永州市总商会商事调解中心,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深入推进“万所联万会”活动,49家律师事务所与41家商会、协会结对,共开展企业咨询3000余件次;举办各类座谈、论坛等活动42场次;调解企业会员之间矛盾纠纷200余次,为企业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近1亿元。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请市政府办出台《永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永州市网格化服务管理规定》《永州市森林火源管理若干规定》,推动《永州市摩崖石刻保护规定》纳入2024年立法计划。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审议重大行政决策4项。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全年审查市本级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29件;非规范性文件草案88件;审查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予以登记38件、不予登记1件;审查县市区报送备案文件155件,经审查予以备案152件,不予备案3件。向省司法厅报送备案15件。合法性审查政府合同和协议35件。
(五)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共抽取26个市直行政执法单位160卷案卷(抽取从轻处罚5件,减轻处罚2件,不予处罚1件,免于处罚案卷2件),评查发现的913个问题已全部督促整改到位。组织全市行政执法工作骨干1600余人参加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视频培训。随机抽选140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闭卷考试,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队伍素质。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全市9839人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发放行政执法证5829本,发放行政执法监督证106本。认真做好行政执法教员选拔推荐工作,全市市直单位及各县区通过择优选拔推荐40人。
(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统筹推进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提质增效。指导全市179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和3312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行业性法律援助工作站243个,不断优化服务能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最大范围向基层延伸。将“12348”热线并入“12345”热线,设置法律咨询专席,实现7×24小时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法律咨询、释疑解惑、维权指导、路径指引等法律服务。打造“点援制”工作品牌,招募律师235名组建“点援制”法律援助律师库,划分“婚姻家庭”“劳动保护”“人身损害”等7个“点援制”援助领域,受援人可在律师库内自行挑选心仪的律师承办案件。
(七)推进全民守法普法。围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抓好“三个三”(“三类关键”对象、“三个主体”普法、“三种资源”融合),推动我市“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落细,实现普法方式、手段、格局、氛围、效果大突破。深化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责评议机制。为全市848所中小学配备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专职教师229名,配备法治副校长902名。挖掘推动“法治+非遗”文化融合,创作江永女书、零陵渔鼓、祁阳小调等8个精品法治非遗节目,快板、相声等26个群众性法治文艺节目,共开展法治文艺演出528场次,观看人数86300人次,网络浏览量超千万。在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征集大赛中获优秀组织奖以及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1个、优胜奖2个。3个法治教育基地被评为第三批湖南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首批红色法治文化教育基地等荣誉。
(八)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检视核查2020年至2022年期间行政复议案件 248件,发现问题58个,均已整改到位。市本级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90件,受理167件。全市共收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772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772次,出庭应诉率为100%,其中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52件,有效促进了行政争议化解。在未通知负责人出庭应诉的58起二审案件中,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的有33起,负责人出庭从“要我出”向“我要出”转变。
(九)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强化政法“五老”组织队伍建设,推动在市县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立政法“五老”调解室,全市政法“五老”调解人才库成员增至901人。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摸排,扎实做好矛盾纠纷预警,全力化解涉疫就医、婚恋邻里等基层矛盾纠纷,全市全年累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7575件,成功调解17103件,调解成功率达97.31%。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全市3312个村(社区)全部聘请法律顾问,625名律师和138名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占全部法律顾问人数的比例达86%。全市共723名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1800余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高规格开展公职律师进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工作活动,在全市选派284名公职律师深入540个村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并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效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2023年,我局在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少数领导干部法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观念不够强;二是个别县市区法治建设还较薄弱,法治议事协调机构运行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基层行政执法力量不足;三是行政复议与应诉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还存在办案程序不规范、法律文书不标准问题;四是律师、司法鉴定行业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五是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政法“五老”调解工作品牌效应尚未充分发挥。
二、2024年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聚焦全面依法治市。抓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我省“一规划两方案”落地实施,从严推进督察问题整改。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市、县、乡全覆盖,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好市本级及所属县市区年度法治督察工作,持续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严格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持续推动法治督察纳入党委巡察,建立健全“督察+整改+通报”工作机制。推动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扎实做好第三批全国和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导向作用。
(二)聚焦法治营商环境。出台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优化政府合同管理、合法性和公平性竞争审查机制,深化涉企执法司法提质增效、优化经济领域法律服务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项专项行动,及时清理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有碍公平竞争、不利于激发创新活力的规定。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分级分类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轮训,所有行政执法单位原则上2024年6月前完成本系统全员轮训,加大行政执法案件专项评查力度。
(三)聚焦公共法律服务。持续开展“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使用,全面促进法治乡村建设。推动永州传统文化与法治文化的深度融合,深挖“红色+普法”“非遗+普法”“民俗+普法”等特色资源,重点打造陈树湘“绝对忠诚”法治教育示范基地。持续推法律援助“点援制”工作机制,深化“千所联千企”“服务实体经济、律企携手同行”“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关爱农民工等活动,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全生命周期公共法律服务机制。
(四)聚焦守牢安全底线。落实社矫、安帮等重点人群监管教育帮扶措施,完善社区矫正执法机制,坚决防止极端案事件发生。加快推进毛俊、七里店、九嶷山、寿雁4个省司法厅扶持示范所建设进度,稳步推进司法所外观标识和内部设置规范化建设。推进婚恋家庭邻里纠纷等矛盾多元化解,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切实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效。
永州市司法局
2024年2月21日
(一审:蒋敏;二审:周慧;三审:陈志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