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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6-05-18
名称: 蓝山县司法局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暨农村法治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
文号 :    
蓝山县司法局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暨农村法治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
2026-05-18           来源: 永州市司法局、蓝山县司法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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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要求,紧扣2026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全国民法典宣传月主题与农村法治宣传月部署,2026年5月15日,蓝山县司法局联合农业农村局在毛俊镇鹊峰村广场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以法治力量夯实乡村治理现代化根基。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发放普法资料、面对面释法答疑等形式,向村民开展精准普法。工作人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婚姻家庭、赡养继承、土地权益等与农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结合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法律条文,重点解答群众关心的邻里纠纷、赡养义务、财产保护等法律问题,引导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观念。


针对农村群众法治需求特点,工作人员一对一为村民讲解民法典重点条款,发放印有“学法守法用法 建设法治蓝山”字样的普法宣传袋与民法典宣传手册,让法律知识真正走进群众心里,实现普法宣传从“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此次活动是蓝山县司法局推进“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的重要举措,通过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有效提升了农村群众的法治素养,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注入法治动能,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蓝山、平安蓝山筑牢基层法治防线。

(一审:王云 二审:唐意超 三审:蒋金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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