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00009/2025-01285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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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1日至5月1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4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司法局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全局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一是局党组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成立永州市司法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政治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日常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局党组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带头落实整改措施,多次召开局党组会、推进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督促。并积极对接市委巡察办,梳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性问题,推动上下联动整改;局党组书记严格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认领问题并安排部署,统筹推进整改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有力抓好自身整改和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驻局纪检监察组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严格执纪问责;各科室、各直属单位按照整改方案结合具体工作任务,细化清单,建立台账,分级分类进行整改,全局上下不断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三是对照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局党组认真研究制定《中共永州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六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及问题清单,下发领导小组成员、局机关各科室及各直属单位执行。做到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对号入座,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科室以及整改时限,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有力见效。
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时任局党组书记、局长秦远林于7月4日反馈会召开当天立即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巡察整改期间,先后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每月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及时把握工作动态。党组书记、局长苏建华到任后,牵头继续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对重点、难点问题专门部署,跟踪督办,以上率下,带动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组织责任科室、直属机构负责人,逐项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整改清单,保证了整改事项“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有效推进巡察问题整改走深走实。
截至2025年2月28日,巡察反馈的39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巡察移交的1件信访件,已办结1件。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差距,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不够充分,统筹推进全市法治建设力度不足方面
问题1:“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审定局党组会“第一议题”内容,局政治部结合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工作要求以及当下工作重点、热点拟定“第一议题”学习内容,由分管局领导审核后报局主要领导审定,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并严格执行。
问题2:中心组学习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专题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相关规定,认真领会学习要求;二是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缺学内容,制定补学计划并进行补学;三是局党组书记认真审阅每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确保按年初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完成学习计划与内容;四是每次中心组学习均要求重点发言同志结合工作职责发言,突出研讨主题,同时倡导随机式、互动式发言。
问题3: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党建工作提示》,指导各党支部动真碰硬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规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二是局机关党委派员参加党支部专题研讨,指导工作开展。
问题4:传达学习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整改情况: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印发的“一规划两纲要”文件,持续推进法治永州建设。
问题5: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坚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将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市相关制度纳入党组会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学习领会重大事项报告范围、内容和程序,确保重大活动、重大工作不漏报、不迟报。
问题6:履行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统筹协调职能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出台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则和细则,明确职责,有序推进依法治市各项工作;二是坚持科学谋划,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工作要点;三是强化统筹协调,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与市中院、市检察院联合建立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四是抓实述法工作,组织6名县市区党委和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在2024年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上进行现场述法,我市述法先进工作经验被省司法厅推介;五是加强督促检查,对22个市直单位开展法治建设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均已反馈至被巡察单位,推动“法治督察+党委巡察”模式走深走实。
问题7:法治督察实效性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将法治建设纳入市委巡察内容,2024年已对22个市直单位开展法治建设专项检查;二是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述法对象进行测评;三是建立全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工作联席会议,有效降低行政行为被纠错率、败诉率;四是认真组织开展2024年法治督察,由市领导带队对2个县市区和4个市直单位开展实地督察,加大整改“回头看”工作力度;五是针对部分县区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败诉率较高等问题,市委依法治市办下发整改交办函,压实工作责任,有效提高了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降低了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
问题8:坚持党对行业协会的领导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市律师行业党委换届选举,选优配强市律协行业党委班子,强化对党员律师的教育监督管理,及时对3名违规违纪党员律师予以党纪处分;二是指导行业协会做好党建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完成行业党委书记的调整,积极组织党建培训,提高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制度,规范开展党建活动。指导成立永州仲裁委员会、市潇湘公证处联合党支部,确保党对仲裁、公证工作的全面领导。
问题9:立法机制不够完善。
整改情况:通过网站、微信等线上平台同步发布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公告,公开征集立法计划建议项目,不断扩宽社会征集意见渠道,提高群众知晓度、参与度。
问题10:指导全市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管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全市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调研;二是出台《永州市司法局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县市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三是举办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暨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业务培训班,提升业务能力;四是将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法治督察内容,对地区及行业开展指导与检查。
问题11:发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作用欠佳。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部门协作配合,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在全省率先推出法律援助“点援制”工作品牌,并作为全省重点民生实事法律援助项目试点单位;二是出台具体有效措施,不断提升企业的法治获得感。紧盯企业需求,法律服务提质增效,助力民营企业发展;三是强化涉外法治人才培育,持续选送符合条件工作人员参加上级涉外业务培训,严格规范办理涉外公证案件,不断提高永州涉外法治工作水平。
问题12: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执法监督力量有效增强。市县两级行政执法机构按照不少于执法人员总数5%的标准配齐配强执法监督人员,并聘请社会监督员参与行政执法监督;二是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不断深入。组织在全市范围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市司法局和驻局纪检监察组成立联合调研组,深入11个县市区和22个市直单位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专题调研;三是行政执法人员专业能力持续提升。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开展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考试通过率较巡察前提高15个百分点。
问题13、14、15: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发挥化解争议主渠道作用不够;行政复议受理渠道不畅;队伍力量配备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建立实际性化解行政争议联动协作机制,加大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力度,将调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二是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实行行政复议“线上+线下”申请模式,开通网上申请行政复议渠道;三是配齐配强行政复议专业队伍,目前各县市区行政复议人员均已按要求配置到位。
问题16:社区矫正工作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充实社区矫正力量,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选派警力到各县市区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二是指导县市区对社区矫正中的教育学习、心理矫治等项目开展政府购买服务;三是对各县市区社区矫正20项执法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四是定期召开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形势分析会,分析研判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逐一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议;五是组建工作专班开展社区矫正案件交叉评查。
问题17:普法宣传质效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纳入《永州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印发年度普法工作要点。联合市教育局择优选配一批政法干警到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目前全市“法治副校长”、政法“五老”法治进校园宣讲已实现全市中小学全覆盖;二是积极督促道县司法局加快陈树湘红色法治教育基地项目建设,目前“一条路、一长廊”部分已基本完成建设,“一课堂”已开工建设,预估2025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三是全市3228个行政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覆盖率达96%。指导宁远县司法局对九嶷山西湾村法治广场进行升级改造,增添新的普法宣传内容和信息。
问题18: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规范借调人员、招聘司法协理员、选派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和新入职干警挂职锻炼、联点等保障措施强化司法所力量;二是高态势细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年开展4次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其中,政法“五老”调解工作机制获评全省重点基层社会治理创新项目,并被中央、省、市宣传推介;三是全方位深化推进人民调解,针对矛盾纠纷突出领域建立联动处置机制,组织全市各级调解组织积极参与法院诉前调解案件、信访转办案件、公安转办案件调解工作。
(二)反馈问题:“两个责任”落得不实,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方面
问题19、20: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违规在下属行业协会报销费用;公职人员兼职违规领取补贴。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已及时清退违规报销、领取的费用;二是进一步修改完善下属行业协会财务管理和报账制度;三是严格按制度规范管理费用支出,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问题21:超范围发放工会福利。
整改情况:已督促缺缴会费相关工作人员及时将个人会费补缴至局工会账户。
问题22:对戒毒工作领导督导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市强戒所落实整改方案,全力推进市强戒所“一体两翼”转型;二是上下联动建立工作专班,推动市强戒所积极开展转型探索,同步对所内硬件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问题23:解决市强戒所从优待警问题动作慢。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从优待警。指导督促市强戒所加强干警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市强戒所干部结构比例;二是积极开展晋升。结合工作需要,推动市强戒所干部调整、职级晋升有序进行;三是加强思想疏导。增强干警对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改革要求的认识理解,对干警思想状况进行动态了解并疏导。
问题24:市强戒所内部管理混乱未得到有效改善。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向市强戒所党委传达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大干警执法规范力度,提升监管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二是督促市强戒所扎实开展整改落实,落实落细整改工作方案,开展警务督察和安全生产督察,强化日常督导和内部管理,加大问责力度,配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及时查处违规违纪人员。
问题25:市潇湘公证处财务问题较为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市司法局联合驻局纪检监察组不定期对市潇湘公证处开展财务检查,组织招聘专业财务人员管理公证处财务;二是严格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的规定;三是制定《永州市潇湘公证处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明确大额支出范围、程序;四是严肃查处违规行为,进一步强化民主科学决策、程序规范执行的要求;五是及时清退违规发放的绩效奖至市财政账户。每年开展财务审计,依政策按程序发放绩效工资;六是聘请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证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解决公证处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问题26:市政法干校(租给神仙岭小学)场所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整改情况:一是不定期对校园内保安全开展排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风险隐患并及时整改,按时按要求全面做好“两管控一整改工作”;二是对巡察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校区安全改造工作已通过零陵区教育局安全股室的检查验收并投入使用。
问题27:市律师协会存在政治引领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永州市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选优配强新一届市律师协会领导班子,强化律师队伍建设、党员律师管理、律师制度改革和警示教育;二是健全完善财会制度,规范收支管理,及时将固定资产清查入账,禁止个人收取会费及其他费用,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三是加强市律师协会微信公众号信息发表的审核把关,完善信息发布审批制度。
问题28: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管理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修订完善《永州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管理规定》;二是加强对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的指导,规范财务管理和监督;三是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下步开展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强新一届协会领导班子;四是加强党的领导,指导协会党总支建立完善的党建工作制度,规范开展党建活动;五是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入账,加强管理,按月折旧;六是严肃查处违反纪律和规定的相关责任人,并在全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予以通报,。
问题29:市司法鉴定协会发展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化开展党建工作。组织开展专题党课辅导,对开展好支部书记讲党课、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主题党日等活动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增设资质鉴定机构,注重专职鉴定人员队伍建设,储备培养年轻司法鉴定人;三是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促进司法鉴定行业依法依规执业;四是修订完善《永州市司法鉴定协会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报账流程及审批,并联合驻局纪检组对协会不定期开展财务内审。
问题30、31:市仲裁委作用发挥相当有限,机构设置不合理;党建缺位、调解和解率偏低、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组织相关科室联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对永州仲裁委员会往年仲裁案件进行回访调查;二是参照其他地区仲裁机构,积极对接编制部门,进一步优化合理设置永州仲裁机构;三是健全完善《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管理办法》,确保仲裁裁决质量;三是强化仲裁员和仲裁秘书的职业教育培训和行业自律,推进仲裁员和仲裁秘书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四是强化党建引领,成立中共永州市公证仲裁联合支部委员会,并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专门设立仲裁调解室,提高仲裁案件的和解调解率;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等进行定期自查。
问题32:局机关执行财经纪律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对局机关往来账情况全面清查梳理,按财政规定程序予以核销;二是严格按照收支规定,杜绝使用现金情况再次发生;三是对相关财务人员严肃批评教育,今后严格按照财政指标科目进行资金结算;四是严格按照约定合同执行付款流程;五是排查固定资产录入情况,进一步规范管理。
(三)反馈问题: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党建工作存在短板方面
问题33:党组议事决策制度落实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整改党组会议记录错误情况,责令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局党组深化解读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专人记录、专人核查会议记录;三是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要求。
问题34:个别干部未如实填报个人事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市管领导干部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的学习和认识,如实准确全面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二是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对未如实填报个人事项的相关同志进行谈话提醒、责令书面检查,要求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确保填报准确无误。
问题35: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局党组认真组织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报请市委巡察办同意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与年度民主生活会合并召开,党组书记发挥带头表率作用,引导班子成员深刻剖析,被巡察指出个人对照检查不深不实的相关班子成员在会上深刻检讨,督促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避免走形式搞过场,确保红脸出汗有辣味。
问题36:直属单位领导长期未配备。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人员选配。根据岗位性质和要求,已配优配强市潇湘公证处领导班子,科学选用优秀年轻干部为公证行业队伍建设长效发展坚实基础;二是加强协调对接。针对市法援中心人员编制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并积极对接市委编办进行调整。
问题37: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政工业务培训,提升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二是对巡察指出未及时归档资料,及时装订归档;三是纠正错误材料,对记录错误情况及时予以更正。
问题38:对下属单位人员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提出市政法干校机构改革方案及措施,及时协调对接相关部门;二是组织市政法干校全体人员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不断增强纪律意识;三是加强督导检查,由局领导带队,以“四不两直”方式对纪律作风开展督察;四是严肃处理到位,对违纪违规人员及时查处。
问题39:基层党建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各党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开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活动等制度文件,自查自纠,高质量整改;二是局机关党委派员参加党支部“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活动、组织生活会,指导各党支部规范开展党建活动;三是各党支部认真解读《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指南,指导党员规范填写手册。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化整改落实。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加强党的建设、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司法行政业务能力的实际成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特别是需长期坚持的任务,认真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二)抓好制度执行落实。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一步倒查制度缺陷,及时查缺补漏,完善制度建设。对已建立或完善的规章制度,坚决抓好执行落实,防止制度流于形式,真正把规矩立起来、制度用起来、纪律严起来,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三)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坚持把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加大对直属机构和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力度,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执行落实到位、监督管理到位,进一步探索巩固问题整改成果的常态长效机制,做到系统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6-8511175;邮政信箱: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168号,永州市司法局政治部(收);电子邮箱:zzb2886560@163.com
中共永州市司法局党组
2025年2月28日
(一审:桑志斌,二审:林利军,三审:赵常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