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00009/2024-01177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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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宁远县坚持多点发力,全力推进法治宁远建设,为宁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打好“组合拳”,督察整改出实效
县委依法治县办与县委巡察办联合印发《关于将法治督察纳入县委巡察的通知》,通过联动开“察”,借力使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与党委巡察同频共振。明晰责任清单。整合年度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围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细分“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根据被巡察单位在推进法治建设中承担任务的不同“对症下药”,形成“一单位一清单”条目式巡察督察要点。整合资源优势。建强用好65人的法治督察员人才库,采取“领导+专干”模式,组建分管县级领导为组长,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委员为副组长,法治督察员为成员的督察队伍。同时选派业务骨干参与县委巡察,法治巡察意见纳入县委巡察总体报告,切实构建统一领导、权威高效、全面覆盖的“大督察”格局。紧盯问题整改。落实“即查即告、点名通报、限期整改、绩效扣分”四步督察模式。督察结果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后以书面通报形式“剑指”责任单位,将整改结果作为评价各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水平的重要依据,作为依法治县工作先进单位评选的重要参考,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评分标准,切实发挥问题整改和督察推动的同向激励作用。
画好“同心圆”,履职评议见真章
通过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全覆盖,督促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一把手”当好“法治责任人”,晒好“法治工作账”。科学制定方案。对述法主体、述法内容、述法形式、考核评议和组织保障等作出全面安排,实现述法工作述、考、评、督、责各环节一体贯通,确保述法主体“应述尽述”,述法报告“见人见事”,推动述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稳步推进实施。创新述法形式,规范述法程序,坚持把“点评问题”作为关键主线,贯穿到述法整体工作之中。述法主体晒成绩、摆问题、谈思路,县委书记紧盯“一把手”法治建设“四个亲自”重要职责落实、“五项原则”工作推进、“六项职责”履行情况,对述法主体进行精准点评,“两代表一委员”公众测评团对述法主体进行现场质询和测评,切实推动述法工作质效齐升。强化结果运用。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将述法中暴露出的短板不足作为年度法治督察重要内容,纳入县级层面督察检查考核计划,有力激发各级领导干部履行法治建设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实现“软述法”催生“硬约束”。
弹好“协奏曲”,规范执法谋实招
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目标,提升行政执法温度、拓展服务保障广度、加大监督协调力度。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免予处罚、减轻或从轻处罚”三张清单,落实“首违不罚”等柔性执法政策,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减少执法的随意性。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制定并公示“三张清单”,去年来共办结柔性执法案件304件,其中不予处罚131件、减轻处罚139件、从轻处罚34件,让执法既显“力度”更显“温度”。严格规范涉企检查。制定印发《宁远县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六个严格》等文件。严格执行“企业宁静日”、常规检查年度计划、同一事项一家一次检查、涉企检查备案报批等制度。常态化开展“企业赋码保护”活动,部门凭“码”检查、企业看“码”受检、平台验“码”管理、结果一“码”共享,通过限制执法随意性,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广泛吸收新闻媒体、“两代表一委员”等力量组建25人的行政执法监督员人才库,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通过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案件线索移送等方式,积极推动建立“人大部门+纪委监委+法检两院+司法局”多方联动形成的行政执法监督模式,促进行政执法监督与各类监督间的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确保行政执法活动的严格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一审:张艳;二审:林利军;三审:赵常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