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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09/2025-01390 分类:  
发文机关: 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5-11-04
名称: 永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围墙射灯采购招标公告
文号 :    
永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围墙射灯采购招标公告
2025-11-04           来源: 永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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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单位

永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二、招标内容

围墙射灯采购(含安装)

三、招标项目及数量

数量:16盏

项目:1.Led灯头

2.灯杆;

3.线缆、线管约230米

四、招标项目规格要求

射灯规格1.灯头功率50W;

2.灯杆长3米、上部直径8cm、下部直径12cm;

3.主线缆为2.5mm²双铜线,线管材质为pe管。

执行标准:按照明设备行业标准执行。

供货截止时间:合同签订后十个自然日

招标上限:结合市场考察价格,本项目招标上限值为人民币壹万叁仟贰佰柒拾玖元(13279元),投标金额超过上限值的视为废标。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须具有相关的经营资质、经营能力及维保能力。

2.投标时提供合同原件。

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六、投标文件的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

2.报价单。

3.服务承诺书。

上述投标文件必须用电脑打印,放入投标文件封袋内,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

七、评标方法及其他事项

1.投标、开标、评标有意参与投标的公司、单位可于2025年11月10日前到我所了解相关情况,联系人:何俊男,18807462062;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1017:30投标书递交地址: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行政办公楼2楼226室;③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1日上午9:00。开标地点: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行政二楼会议室;④评标: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评标小组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确定中标单位。

2.中标、签订合同:综合评价确定中标单位后,我所与中标单位商议相关事宜并签订合同。

八、其它:

1.如在一年的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中标单位无条件承担维修责任

2.如产品未按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中标单位每延迟1个自然日,扣除合同总金额的0.5%。

3.中标方所供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剩余尾款在一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永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2025114

                           


                      (一审:唐益国 二审:王云 三审:蒋金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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