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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311000009/2025-01382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市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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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行政执法证注销、遗失公告
永州市行政执法证注销、遗失的公告
按照《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十八条规定,市司法局根据各行政执法单位报送情况,对因退休、离职、未参加考试等原因离开行政执法工作岗位的16名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依规定办理注销,现将所有注销、遗失行政执法证件名单全部公告。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被注销、遗失的原行政执法证件即时失效,所有人员不得持已注销、已遗失的行政执法证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永州市行政执法证件信息异动名单
永州市司法局
2025年10月15日
(一审陈德强 二审唐意超 三审蒋金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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