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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311000009/2025-01311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市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
| 名称: | |||
| 文号 : | |||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永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在全市开展2025年“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着力从一件小事、实事入手,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法治领域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的获得感和满意度。通过广泛征集、评审筛选、综合审定,确定了23个2025年“法治为民办实事”市级项目,现予以公告。
一、建立永州市法治护企“直通车”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实施单位:市直各政法单位
二、健全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机制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实施单位:市直各政法单位
三、续推行政法“五老”+“好邻居”调解机制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实施单位:市委政法委、市直各政法单位以及市信访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四、开展永州市“执法监督·护航发展”行动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实施单位:市直各执法单位
五、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
牵头并实施单位:市司法局
六、研究制定《永州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牵头单位:市人大法工委
实施单位:市人大法工委、市消防支队
七、开展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工作
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实施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数据局
八、开展民事执行领域专项监督活动
牵头单位:市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
九、出台“护平安优服务促发展”九条措施
牵头并实施单位:市公安局
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牵头并实施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十一、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实施单位:市教育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十二、推行生态环境领域互联网+非现场监管方式
牵头并实施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十三、推行文旅领域首次轻微违法不予处罚监管
牵头并实施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十四、推行医保信用支付省级试点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实施单位:市医保局以及相关银行和医院
十五、探索开展医疗领域线上“律师信箱”活动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实施单位:市卫健委、市中心医院
十六、开展出租车网约车信用分级监管
牵头并实施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十七、实施服务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过程竣工联合验收
牵头并实施单位:市住建局
十八、高效办成农村建房“一件事”涉林涉草许可审批
牵头并实施单位:市林业局
十九、推广水电气网联合报装
牵头并实施单位:市城管局
二十、推进“不动产预告预抵押登记和期转现登记”一体化改革
牵头并实施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十一、高效办成一件事
牵头并实施单位:市数据局
二十二、推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
牵头并实施单位:市人社局
二十三、开展关爱困境儿童活动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实施单位: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民政局、市教育局
中共永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6月30日
(一审:张艳,二审:唐意超,三审:蒋金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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