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00009/2024-01180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5号)和《湖南省司法厅关于通过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参加2023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1、参加2023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10日9时至12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选择永州市为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2、报名时户籍在新田县和江华瑶族自治县、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且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请选择到永州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到永州市司法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情形,并于主观题考试成绩发布前将户籍已迁入新田县、江华瑶族自治县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在2024年7月17日至19日期间向永州市司法局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提交相关材料并作出申请材料信息真实有效的承诺,逾期不予受理。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完成网上申请程序的申请人员应于2024年7月17日至19日期间前往永州市司法局提交申请材料。现场提交材料时,申请人对网上填报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并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需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原件(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必须清晰完整、页面无任何手工填涂、公章和经办人签章齐全。如与前述要求不符的,请到户籍管理部门重新打印后再行提交)。
2、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永州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审验后复印或者扫描留存归档后,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统一受理日期为2024年7月22日。
三、事项办理地点、时间及注意事项
1、现场提交申请资料审核地点:永州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168号公路大厦2楼大厅)。
2、现场提交申请资料审核时间:2024年7月17日至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3、资格申请须本人前来,申请人网上填报相关信息时务必认真仔细,特别是学历、学位证号和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避免发生漏号、错号等情况。
四、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746-8511165
永州市司法局
2024年7月8日
(一审:张冬梅,二审:林利军,三审:赵常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