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指导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市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负责报送备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县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是否违法的审查申请。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